swift – 使用类func vs func vs no class声明的好处

好吧,我的项目中有一堆辅助函数,我最初在一个名为Animate的类中.我很想知道声明func vc类func有什么好处.

让我们使用它作为示例类:

class Animate{
    func moveView(...){
        ...
    }
}

所以我相信如果我有一个类func,我就不必实例化这个类了.

Animate.moveView(…)

如果我只用func声明函数,它将是:

动画().moveView(…)

但是,如果我不将文件声明为类,则:

func moveView(...){
    ...
}

当我调用函数时它只是:

moveView(...)

没有指示代码来自何处,它可以在项目的任何地方使用.

这三种方式的优点和缺点是什么?是不是宣布一个不好的做法?或者,是否有一些边缘情况,这是非常有用的?例如,在我的情况下,我不需要类,因为我只是创建辅助函数而不是对象.

提前感谢您对此有任何见解!

好.实例方法与类方法与全局方法.

(术语方法函数是可互换的.方法意味着由对象实现的函数,因此我更倾向于将术语方法更改为术语函数.)

实例方法是由类的实例执行的方法.您必须具有要与之对话的类的实例才能调用实例方法.

实例方法可以访问它们所属对象的实例变量,因此该对象可以在调用之间保存状态信息. (在网络类中,您可以创建多个下载对象,每个下载对象管理来自不同URL的不同文件的单个文件下载,并且每个下载对象可能具有在下载完成时通知的不同委托)

方法由类本身调用,而不是由实例调用.这可以使调用辅助函数变得简单,而无需管理对象来为您完成这项工作.由于类方法不与类的实例通信,因此它们无法为每个对象保留不同的状态信息.例如,您可能有一个在字符串上执行本地化函数的实用程序类.本地化过程是独立的.你调用一个函数并传入一个字符串和你希望它本地化的语言,它会把你的结果交给你.无需在呼叫之间保持状态.这样的电话可能看起来像

let frenchString = 
  LocalizationUtils.localizeString("English String",toLanguage: "french")

全局函数不属于任何特定类.它们是定义它们的整个模块的全局模块.它们类似于类函数,除了它们不是特定于特定类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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