门球比赛中,参赛人员分为两支队伍,每支队伍各自拥有5个球,即一方红球,一方白球,从1号到10号球员交替击红、白球。队员每人1球,称为“自球”,球号和队员号一致,也就是击球员在开球区首次击球过一门时的序号,其余的球为他球。以此使球通过球门,撞击终点柱即为完成比赛。
当球员成功将球击过一门,则被称为第一门,同时该球员可再次击球,依次击球可过二门、三门。若球成功通过第三门后撞柱,即可在下一回合重新再进1、2、3门,撞柱。
每球按顺序每通过一个球门获得1分,撞柱获得2分。以比赛结束时每队队员所得分值相加来判定胜负,总得分多者为胜。
在击球时,如果自球触及到他球时,则被称为撞击,当自球和被撞他球停在比赛线内,击球员需用脚踩住自球,并将他球与自球贴靠。之后用球槌击打自球,利用冲击力把他球震出,称为闪击。并且,无论是成功击球过门还是闪击,击球员都得到一次续击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