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题描述
我们正在Android项目中使用MVP模式。目前,我们使用
实例化演示者class MainPresenter(private val mView: MainContract.View)
但这会带来一些不便。例如,如果MainActivity
从foo()
继承了BaseActivity
,那么什么时候不能从Presenter调用mView.foo()
,除非我们在合同中明确地公开了它,这有点多余因为“活动”(作为“视图”)已经从父项继承。
如果将构造函数签名更改为下面,是否会破坏MVP模式?
class MainPresenter(private val mView: MainActivity)
我觉得这违反了MVP的目的,但是我不必(重新)声明MainActivity
继承于Contract中的每个方法只是为了向演示者公开。
还是完全有另一种方法可以解决此问题?什么是“最佳做法”?
解决方法
暂无找到可以解决该程序问题的有效方法,小编努力寻找整理中!
如果你已经找到好的解决方法,欢迎将解决方案带上本链接一起发送给小编。
小编邮箱:dio#foxmail.com (将#修改为@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