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ndroid MVP中的继承

问题描述

我们正在Android项目中使用MVP模式。目前,我们使用

实例化演示者
class MainPresenter(private val mView: MainContract.View)

但这会带来一些不便。例如,如果MainActivityfoo()继承了BaseActivity,那么什么时候不能从Presenter调用mView.foo(),除非我们在合同中明确地公开了它,这有点多余因为“活动”(作为“视图”)已经从父项继承。

如果将构造函数签名更改为下面,是否会破坏MVP模式?

class MainPresenter(private val mView: MainActivity)

我觉得这违反了MVP的目的,但是我不必(重新)声明MainActivity继承于Contract中的每个方法只是为了向演示者公开。

还是完全有另一种方法可以解决此问题?什么是“最佳做法”?

解决方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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