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题描述
我有一个很大的单体 - 1k+ 行 - ChangeNotifierProvider
让我们称之为 bigProvider
,我可以而且可能应该将它分成多个提供者(5 个 StateNotifierProvider
和 ChangeNotifierProvider
).
我在某个 bigProvider
的 dispose 方法中处理了那个 StatefulWidget
,它保存了这个提供者的实例,但问题是哪条路更好/更干净?
路线 1:
使 StatefulWidget
持有 5 个提供者的实例,并在其 dispose
方法中处理所有这些。
路线 2:
创建另一个包含这些实例的“管理器”类,并有一个 dispose
方法,我将从 statefulWidget
的 dispose
方法中调用该方法。
如果有路线 3 或更好的解决方案,我会非常欢迎,因为出于某种原因我不喜欢这两种选择。
解决方法
暂无找到可以解决该程序问题的有效方法,小编努力寻找整理中!
如果你已经找到好的解决方法,欢迎将解决方案带上本链接一起发送给小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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