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题描述
我们目前使用短代码短信向客户发送消息。我们是否必须迁移到 A2P 或我们可以坚持使用短代码方法?
解决方法
对于专用短代码:
- 消息必须有一个发件人姓名
- 选择加入必须由短代码的所有者控制,不得通过其他品牌进行
- 其他品牌不得有权发送或自定义消息。
如果您不能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,则运营商会将其视为共享短代码,您需要迁移到 10 个 DLC 号码 for each of your customers 或为每个客户 Toll Free number 专用的 TF。
我们目前使用短代码短信向客户发送消息。我们是否必须迁移到 A2P 或我们可以坚持使用短代码方法?
对于专用短代码:
如果您不能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,则运营商会将其视为共享短代码,您需要迁移到 10 个 DLC 号码 for each of your customers 或为每个客户 Toll Free number 专用的 TF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