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题描述
我正在编写 ERP 软件,并且非常喜欢模块化。但是,我一度担心它不再有用。我有以下问题:
- 我可以构建一个函数,比如说
Customer::remove()
,它 包含来自Order::remove()
的代码。 - 或者我可以创建
Customer::remove()
然后访问Order::remove()
使用具有这么多开销的版本 2 值得吗?我需要创建一个 Order 类型的新对象,在一个线程中建立一个新连接,进行一个新事务并将结果从 Order::remove()
返回到 Customer::remove()
并分析可能的错误。>
编辑:Customer::remove()
和Order::remove()
只是数据库通信对象,它们不包含任何数据。它们用于查询特定的数据库以获取有关客户或订单的信息。
解决方法
暂无找到可以解决该程序问题的有效方法,小编努力寻找整理中!
如果你已经找到好的解决方法,欢迎将解决方案带上本链接一起发送给小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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