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题描述
我正在开发一种工具,并注意到我的课程使用“双向关联”。 类 A 的对象有一个指向 B 的指针,而 B 有一个指向 A 的指针。我试图找出这是一个糟糕的设计架构,还是可以,但没有找到任何东西。
class A {
B field;
public A(B field) {
this.field = field;
}
}
class B {
A field;
public B() {
field = new A(this);
}
}
那么,这有多糟糕?
解决方法
暂无找到可以解决该程序问题的有效方法,小编努力寻找整理中!
如果你已经找到好的解决方法,欢迎将解决方案带上本链接一起发送给小编。
小编邮箱:dio#foxmail.com (将#修改为@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