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可以用前导下划线命名 python 函数不是方法!吗?

问题描述

根据 PEP8,我们应该“对非公共方法使用一个前导下划线”[类]。

我们是否可以使用相同的想法来区分从模块外部调用的“公共”函数和“非公共”函数间的模块(=文件)内部的函数(=不属于任何类)仅从模块内部调用?或者这是不推荐的?不确定如何严格解释上述指南。

//EDIT:附带问题:如果被禁止,是否还有其他有用的语法可用于此目的?

解决方法

感谢@CoryKramer 指出relevant section

此外,可以识别以下使用前导或尾随下划线的特殊形式[...]:

  • _single_leading_underscore:弱“内部使用”指标。例如。 from M import * 不导入名称以下划线开头的对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