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题描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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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您自己的类型标识符而不是RTTI有什么好处吗?
例如
class A { virtual int mytype() = 0; };
class B : public A { int mytype() {return 1;} };
class C : public A { int mytype() {return 2;} };
会更快吗?更少的开销?还是应该在这种情况下始终使用RTTI?
解决方法
在测试之前,不要以为RTTI将比您的解决方案具有更多/更少的开销。
您应该尝试两种解决方案并评估性能,以获得可靠的答案。
实际上,几年前我问过自己同样的问题,最终像您一样,将一个成员变量添加到“紧固”类型测试中。原来我的代码不必要地被愚蠢的测试弄得一团糟,而有些
dynamic_cast<>
可以完成相同的工作(实际上是更好的工作)。
从那时起,我将代码重构为使用dynamic_cast<>
,并且我不会再返回。
作为注脚:如果您的班级是多态的,那么您已经为此“付了款”,所以只需加上dynamic_cast<>
。
,具有自定义类型标识符的缺点(对于多态类型)是:
一个需要记录每一个
类继承。您需要分配
的唯一整数或枚举值
给定层次结构中的所有类
说你的垂直
继承就像A->B->D
。
对于诸如ѭ5的情况,自定义类型标识将不允许将B*
与ѭ7match匹配(即使它是有效的)。
您需要注意这些情况。
另一方面,
RTTI仅适用于
多态类型(因此
继承链不包含
虚拟功能无法利用RTTI)
有一点表现
如果确实有RTTI,差异会减少
对你很重要
但是,正如您在评论中提到的那样,对于较小的继承链,跟踪自己的类型没有害处。例如
struct Base {
enum TYPES { _BASE,_D1,_D2,_D3 };
const TYPES &myType;
Base (TYPES) : myType(_BASE) {}
};
struct D1 : Base {
D1 () : Base(_D1) {}
};
,http://en.wikibooks.org/wiki/C%2B%2B_Programming/RTTI
RTTI有一些限制。首先,RTTI只能与多态类型一起使用。这意味着您的类必须直接或通过继承至少具有一个虚函数。其次,由于存储类型需要附加信息,因此某些编译器需要特殊的开关才能启用RTTI。
因此,如果您需要它在没有虚函数的类上工作,则必须自己实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