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在基于运行时多态性的类中创建编译时多态性类,会对性能产生什么影响?

问题描述

| 考虑以下两种情况 我有一个基于编译时多态性的A类。另一种B类正在使用运行时多态性功能进行构造(工厂方法)。创建B的实例时,还将创建A的实例作为实例B的成员。大多数时间都花在类A的成员函数solver()中。 情况与上面相同,但是B也是基于编译时多态的类。 我的问题是在两种情况下,Solve()方法的性能会有所不同吗?     

解决方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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