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题描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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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虑下两节课:
struct Base
{
virtual ~Base()
{
}
virtual void foo() = 0;
};
struct Derived : public Base
{
virtual void foo()
{
}
};
以下是导致未定义行为的原因:
Base *obj = new Derived;
delete obj;
?
另一个问题:为什么一个方法被声明为虚拟方法,它在派生类中是虚拟的(即使在派生类中未使用virtual关键字),但对于析构函数却不是这样?解决方法
以下是导致未定义行为的原因:
不,这并不完全是因为because2 the的析构函数是
virtual
而引起未定义的行为。
编辑:只是为了澄清一个疑问(在下面的评论中提出),并强调我在上面所说的内容。
@Oli Charlesworth评论:
从技术上讲,即使未将其声明为虚拟的,该行为也不会是不确定的,这是不希望的。
否。行为将是不确定的。
该标准的第5.3.5 / 3节规定:
在第一种选择中(删除
对象),如果静态类型为
操作数不同于动态值
类型,静态类型应为基数
操作数动态类型的类
并且静态类型应具有
虚拟析构函数或行为
未定义。在第二个替代方案(删除数组)中,如果
要删除的对象与其静态类型不同,其行为是不确定的。
我认为这有助于消除疑虑。,那不是不确定的行为。您已将基类析构函数声明为virtual
,因此在运行时,delete obj
将首先在Derived
中调用\“ default \”析构函数(因为您未明确声明一个),然后在Base
中调用析构函数。,由于您已将基类的析构函数声明为虚拟的,因此这里没有未定义的行为。
声明:
Base *obj = new Derived;
delete obj;
将导致先调用派生类的析构函数,然后调用基类的析构函数。我虽然没有得到第二个问题,对于任何类,都不会继承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。这在标准中指定。这样,您的代码不会导致未定义的行为,因为它将调用该类的默认构造函数/析构函数。
因此,对于析构函数/构造函数,继承不成立。从父对象继承构造函数/析构函数是没有意义的,因为此对象可能具有所有形式的不同成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