抽象基类中私有虚函数的可见性

问题描述

考虑以下代码

class A {
public:
  virtual void f() const = 0;
  void callf() const { f(); }
};

class B : public A {
  virtual void f() const { }
};

int main()
{
  B x;
  x.callf();

  return 0;
}

B 派生自抽象基类 A,但“隐藏”了已实现的方法 f() 作为私有成员。 尽管如此,继承的成员 callf() 仍然能够调用 f(),它在基类中是公开的。 代码在 g++ 10.1.0 和 clang++ 11.1.0 上编译时没有警告。

这是一个合法的代码,即继承的callf()是否正确地看到了私有成员f()

或者,派生类 B 是否可以实现基类的纯虚方法,这样它们只能被 B(和朋友)调用

解决方法

这是一个合法的代码,即继承的 callf() 是否正确地看到了私有成员 f()?

是的,这是合法的代码。从编译器的角度来看,callf 函数引用了它自己 类的f 函数;这是一个虚函数这一事实不影响范围(或可访问性)——仅影响实现,它将以调用 v-table 条目的形式出现。该 v-table 条目将在运行时被正确解释,当它被通过派生类调用时。